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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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发文支持城中村村民自建租赁房屋
9月3日,南宁印发《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制定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力度;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探索利用闲置的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由其自主经营管理或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经营;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搭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给予税收、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南京出台新政,“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9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改革。这也是南京市规划资源局新局组建后发布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文件显示,改革包括:一是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贵州:取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限
9月10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对省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取消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
调整后的政策明确,今后,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将加快实现
9月2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提出:本轮机构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按相关部署,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
第一项是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主要面向企业和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第二项是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今后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级政府审批。
5、央行决定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
9月6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在此之外,为促进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再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此次降准释放资金约9000亿元。
6、8月国民经济“成绩单”揭晓,经济数据平稳放缓
8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4%,增速比上月加快0.1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增速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32%,比上月加快0.13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896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00628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1-7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增速比1—7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4589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比1—7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
7、东莞发布港澳台居民在本市购房要求新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印发《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8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市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东莞市无住房的,可以在东莞市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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