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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6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米)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TC2021-17 |
太阳乡修善村北 |
666.64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45 |
≥10 |
31 |
0.5 |
31 |
|
JTC2021-18 |
稷峰镇太杜村西北 |
524.77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35 |
≥10 |
24 |
0.5 |
24 |
|
JTC2021-19 |
翟店镇西小宁村西北 |
596.67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35 |
≥10 |
29 |
0.5 |
29 |
|
JTC2021-20 |
蔡村乡东蒲村南 |
460.42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35 |
≥10 |
22 |
0.5 |
22 |
|
JTC2021-21 |
稷南大街南侧、滨河广场东侧 |
5147.18 |
住宅用地 |
70年 |
≤4.5 |
≤30 |
≤30 |
≥30 |
648 |
5 |
648 |
JTC2021-22 |
稷南大街西段南侧 |
7609.99 |
住宅用地 |
70年 |
≤2.5 |
≤24 |
≤30 |
≥35 |
808 |
5 |
80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到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到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1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稷山县自然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JTC2021-17号地块: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3日11时;
JTC2021-18号地块: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3日11时;
JTC2021-19号地块: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3日11时;
JTC2021-20号地块: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3日11时;
JTC2021-21号地块: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3日11时;
JTC2021-22号地块: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3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契税,竞得人需到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稷山县自然资源保障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04531001040028462
行 号:103181753103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59-5522209
联 系 人:薛先生、刘先生
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 | 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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