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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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批准,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其中YHXC2021-14号地块作为“标准地”供地,控制指标分别是: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容积率≥0.6;税收强度≥8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04吨标煤/万元。环境指标中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KG/万元)≤0.1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02Kg/万元;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YHXC2022-19号地块作为“标准地”供地,控制指标分别是: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容积率≥0.8;税收强度≥20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6.4吨标准煤/万元。环境指标中单位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3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0.21KG/万元;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YHXC2022-21号地块作为“标准地”供地,控制指标分别是:投资强度≥310万元/亩;容积率≥0.8;税收强度≥100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06吨标煤/万元。环境指标中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粉尘≤0.0152t/a;vacs≤4.2053t/a。
YHXC2022-60号地块作为“标准地”供地,控制指标分别是: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容积率≥0.8;税收强度≥30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26吨标煤/万元。环境指标中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噪音范围:昼间范围53.2-53.3dB(A);夜间范围43.1-43.5dB(A)。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另外,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及存在欠交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5日至7月12日,到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南楼301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5日至7月12日,到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南楼301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7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时至7月15日9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09】89号)文件规定,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款中包括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契税等其他税费,此类税费由受让人自行缴纳。
(二)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本次挂牌未尽事宜,由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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