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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2018年7月30日以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内容:1、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2、异地的公积金也可以使用商转公吗?3、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怎么计算的?4、可以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有关部门予以答复。
接到您的信件后,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转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规定:“停止受理自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由于您商业贷款时间为2023年,故无法为您办理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 根据运城市现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异地(非运城)缴存职工在运城购房,2018年7月30日以前商业贷款可以做商转公业务。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额度,具体贷款额度依据借款人家庭收入、房屋总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商转公具体所需材料为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婚姻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归还按揭贷款”证明(内附银行的监管账户)、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个人综合贷款还款计划查询列表。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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