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9房产网桌面快捷方式 丨 客服热线:18295718818

2023晋商房预售运字第040号
(2020)晋商房预售运字第064号
(2021)晋商房预售运字第044号
(2020)晋商房预售运字第039号
您的位置:0359房产网 > 资讯频道 > 资讯详情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3-08-29 09:09:49    0359房产网     本地新闻     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8日

点击下方进入线上售楼处

报名预约项目最新动态

意向报名
姓名: 手机号: *必填 来自:

欢迎关注更多

0359房产网APP
0359房产网APP
手机购房助手,为运城购房者提供便捷服务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0359房产网微信端,一键授权登录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淘房源,极速跨屏浏览!
发表评论
温馨提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_→

全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回复(0)

最新楼盘

| 更多楼盘
  • 尚都壹号

    尚都壹号

    均价 6700 元/m²

  • 五洲·幸福城

    五洲·幸福城

    一房一价

  • 清控紫荆府

    清控紫荆府

    待定

  • 翰林学府

    翰林学府

    待定

约房小蜜看房
姓名:
手机:



免费看房电话:18295718818

热门推荐楼盘

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此楼盘开盘或多期开盘时,我们会及时通知您
发布
消息
客服
  • 0359房产网 官方客服热线

    182957188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9:00

App
  • 手机扫一扫

    安装APP

小程序
  •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合作
  • 合作客服二维码:13103590981

    添加我为好友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