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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家银行积极贯彻执行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政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近日,我市多家银行先后向社会发布有关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和操作事项的公告。
尚昆
建行运城分行中银大道支行副行长
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条件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接受以下两种情形申请:
第一,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我行签订协议。
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开始审核,于确认符合条件后的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5日(含)以后还清拖欠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张惠芬
农行运城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后续我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
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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